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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快讯

首届中美ADR国际研讨培训班开班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1-10-11 点击量:

10月9日,湘潭大学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挂牌成立,首届中美ADR国际研讨培训班顺利开班。美国麻州法律代表团团长、马萨诸塞州高等法院葛申刚等5名法律专家,远渡重洋,为此次培训班学员传送美国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方面的先进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我校法学院名誉院长谢勇,校长罗和安,校党委副书记李伯超出席揭牌仪式。

罗和安为5名美国法律专家颁发名誉教授聘书。葛申刚、李伯超为中心揭牌。

ADR是一个源自美国的概念,泛指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法定的诉讼制度以外的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者机制,如和解、调解、仲裁等。据了解,培训期间,中美法律专家将分别做《中国调解制度的现状与未来》、《美国调解制度的现状与未来》等主题报告,ADR实务演示。

谢勇强调,湘潭大学成立“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充分体现了湘潭大学法学教育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务实的办学精神。通过培训人员和交流经验,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相关工作,有助于逐步建立起一支融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组织力量于一体、有相关专业共识和职业技能的人员队伍。同时,谢勇对全体学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珍视这次跨国交流的机会,认真学习美国成熟的调解经验,深化调解机制的理论研究、细化程序规则和技能要求;二是要紧密结合我国的社会实际,研究总结提升三调联动的实践经验;三是要借鉴国外的经验,致力于将我们自己已经积累和将要获取的实务经验,进一步标准化、体系化,以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推广运用业已成熟的相关工作机制和措施,扩大调解在社会纠纷处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法治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罗和安指出,加强学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实现知识传播、文化传承和多元文明互鉴的重要途径。本届中美ADR国际研讨培训班的举办,使我们有机会“零距离”地领略美国法律实务领域的非诉调解艺术,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交流平台和学习机会,这对于进一步深化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校的国内外影响力和知名度,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今年8月,我省颁布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提出“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特别强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这意味着我省调解人才的培训有着广阔的空间,湘潭大学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中心成立,将为引入国外先进经验,推动纠纷解决的机制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搭建良好的平台。

业内人士分析,人民调解在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具有独特优势,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是当前形势所需。湘潭大学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挂牌成立,以及首届中美ADR国际研讨培训班开班,不仅可以促进我省纠纷解决人才的培养,提升我省高校法学教育的培养层次和发展特色,而且可以推进我省社会法治的建设进程。

首届中美ADR国际研讨培训班由我校法学院、美国麻州法官协会联合主办,浏阳市人民法院协办。

(《湘潭大学报》记者 蒋海文)

(来源:湘潭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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