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学校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学校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普查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详细通报了市、区、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介绍了我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并对下阶段各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继2004年、2008年经济普查后的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可以摸清2008年以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特别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准确判断和把握经济运行趋势,加快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校于9月29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湘潭大学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校长黄云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了湘潭大学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普查经费、普查工作要求等,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在本次工作会议上,学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就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依法普查,掌握方法。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普查,要告知普查调查对象,提供的各类资料决不作为任何部门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普查员对普查调查对象所有信息进行严保密,有义务指导和督促普查调查对象进行普查,若发现普查调查对象有虚报、瞒报、拒报等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讲求方法和艺术,注重工作实效。二是要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各单位负责人要把普查工作放在心上,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负总责,普查员要把普查工作放在手上,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根据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配合上级普查部门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三是要摸清家底,辅助决策。通过地毯式单位普查,做到底子清,数据明,让普查结果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为本单位及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科学决策依据。
(来源:湘潭大学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