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方案研讨会在办公楼B311会议室召开。副校长廖永安、副校级督导员张海良出席会议。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是学校综合改革的三项重点内容之一。为了迎接高等教育改革对学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挑战,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湘潭大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讨论稿),围绕招生选拔机制、专业学科结构布局、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与管理、教学组织与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学生成长激励机制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在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就本科和研究生招生、本科生推免、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举措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廖永安、张海良指出,目前形成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方案对问题分析比较到位,主要改革举措比较实在,要通过深入研讨,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使改革方案更完善。要通过一系列制度保障和政策优惠,改革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吸引更多优质生源。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发展、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创新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推进改革,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湘潭大学报》)